请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于11月7日前,提供下列材料至我局公务员办公室:
1、个人档案或档案去向;2、个人总结或专业论文等;3、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外地考生须同时提供父母无犯罪记录证明);4、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5、由户籍所在地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书;6、毕业证与学位证原件。7、广东省公务员录用审批表一式两份(需提交打印件和电子版)。审批表(详见附件):
注:录用审批表用A4纸电子双面打印贴小一寸免冠相片,手写无效
地 址:南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公务员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1-3875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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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