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牡丹江市(含绥芬河市)
各级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含法院法警)进行体能测试的通知
按照《关于做好2014年全省各级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公务员)体能测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黑公局函[2014]49号)部署,
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4年牡丹江市(含绥芬河市)各级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含法院法警)进行体能测试的安排通知如下:
一、体能测试的对象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考职位1:1的比例,经公示无异议的需加试体能测试的考生(含法院法警职位)。
二、体能测试时间、地点
2014年10月28、29日上午8:30(请考生自己关注测试时间),在牡丹江市第一中学篮球馆(牡丹江市江南新区玄武湖路1号)集合。
三、体能测试项目、标准
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按照黑龙江省公安厅网站(龙警网)公布的《关于报考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试行)》执行。 法检系统司法警察体能测试标准按照《黑龙江省法检系统公务员录用考试加试专业科目及体能测试标准》执行。
四、相关要求
1、考生须按照规定时间抵达集合地点,逾期不到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安排补测。非考生本人不得进入测试场地。
2、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考生凭本人身份证进行签到。考生不得携带通讯工具进入测试场地。
3、考生需自备运动服和运动鞋进行测试。
4、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将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检。
5、考生须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监督和检查。发现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作弊行为,取消录用资格。对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考务人员者,按有关纪律和规定处理。
6、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看到通知后请牢记体能测试名单序号并回复短信“姓名+体能测试名单序号”发至18745332067确认。
牡丹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