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山东济南城市园林绿化局事业单位招聘10名公告

2014-10-21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摘要:2014年山东济南城市园林绿化局事业单位招聘10名,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10月28日9:00-10月29日16:00,笔试科目。根据专业要求不同分为综合类(A类)、建筑类(B类)和园林类(C类)三大类,各类均考一科。综合类(A类)考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逻辑判断推理能力、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以及运用基本知识分析判断的基本能力等;建筑类(B类)考试内容为建筑专业基础知识、基础公文写作等;园林类(C类)考试内容为园林专业基础知识、基础公文写作等。考生可参考2015年山东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备考。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提升园林服务水平,根据济南市城市园林绿化局所属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济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济人字〔2007〕91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济人字[2009]13号)以及国家、省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2014年济南市城市园林绿化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3年10月28日以后出生);
  (六)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参加应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规定年限专业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专业工作经历。专业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4年10月28日为截止日期。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济南市城市园林绿化局所属事业单位本次公开招聘10人。具体招聘单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详见《2014年济南市城市园林绿化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10月28日9:00-10月29日16:00
  查询、缴费时间:2014年10月28日10:00-10月30日24:00
  报名、缴费网址: 济南市城市园林绿化局(http://www.jnsylj.gov.cn/)
  (二)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前多次登录填报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济南市城市园林绿化局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三)单位初审。济南市城市园林绿化局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公布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网上报名期间,济南市城市园林绿化局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济南市城市园林绿化局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四)查询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名资格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五)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缴费成功人员于2014年11月6日9:00至11月7日24:0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以及《2014年济南市城市园林绿化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济南市城市园林绿化局审核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于2014年10月30日9:00-17:00到济南市城市园林绿化局(济南历下区龙鼎大道1号龙奥大厦5层E区508)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考务费手续。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四、考试和资格审查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均采用百分制计分。
  (一)笔试。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1.笔试科目。根据专业要求不同分为综合类(A类)、建筑类(B类)和园林类(C类)三大类,各类均考一科。综合类(A类)考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逻辑判断推理能力、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以及运用基本知识分析判断的基本能力等;建筑类(B类)考试内容为建筑专业基础知识、基础公文写作等;园林类(C类)考试内容为园林专业基础知识、基础公文写作等。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4年11月8日(具体事宜详见准考证)。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规定的进入面试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要求的,最低可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1:2比例要求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面试人选确定后,在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济南市城市园林绿化局网站上公布。面试人选按规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弃权。
  (二)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需在济南市城市园林绿化局规定的时间,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济南市城市园林绿化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由审核单位留存)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1张(须与网上报名的照片同一底版)。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4年10月28日之前取得)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经济南市城市园林绿化局同意,也可在体检和考核时提供)。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根据招聘岗位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面试。根据岗位特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
  面试时间、地点、方法和程序等具体事宜见济南市城市园林绿化局公布的面试准考证或网上公告。个别岗位面试现场实际应试人员低于1:2比例,未形成有效竞争的,则应试人员面试成绩须高于60分,方可列为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按1:1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员。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2倍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核体检。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体检范围人选,若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在考核体检和选择聘用单位时,对因弃权或考核、体检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也按照上述方法等额递补)。
  五、考核体检
  考核体检工作在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监督下,由济南市城市园林绿化局组织实施。考核体检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根据实际需要,先组织体检再进行考核。
  (一)体检。考核体检人员应按要求携带身份证、面试准考证到指定的地点集合,集体到市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封闭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循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并给予其5年内不得参加济南市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处理。除特殊情况经济南市城市园林绿化局同意外,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考核。考核根据岗位条件要求进行,考核内容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济南市城市园林绿化局成立考核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核工作。
  对因弃权和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经济南市城市园林绿化局申请,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体检范围人选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选择单位及公示聘用
  对招聘人数为2人的岗位,根据《2014年济南市城市园林绿化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中“招聘单位”栏目所列事业单位顺序,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聘用单位, 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聘用单位。因弃权等原因造成的人员空缺,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对考试、体检、考核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确定聘用单位后,由济南市城市园林绿化局报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济南市城市园林绿化局提出聘用意见,报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济南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济南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联 系 人:董 娜 侯 涛
  咨询电话:0531—66605234
  监督电话:0531-66605399 0531-66605958
  济南市城市园林绿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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