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4年新疆克拉玛依市公安消防支队公开招聘31名事业编制消防文员,网络报名2014年10月17日上午10:00开始,笔试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及综合基础知识,考生可参考2015年新疆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复习。
根据《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31名事业编制消防文员。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分配。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和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学历(符合克拉玛依市安置条件的2014年复员、转业士官学历放宽至国家承认大专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8年1月1日后出生),所学专业对口。
各岗位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
下列人员不属招考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所在单位开除职务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编制人员考试录用过程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被给予“不得报考”处理的人员。
4、机关、事业单位在册正式工作人员。
5、留学归国人员。
6、笃信宗教、多次参加宗教组织活动或参加过“法轮功”等非法气功组织的;直系亲属、直接抚养者或其他关系密切的旁系亲属系“法轮功”、对社会有危害气功组织的骨干分子,或顽固不化、继续坚持错误立场的。
7、由于各种原因,其政治表现难以查清的。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构成回避关系(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利害关系)的招考职位。
9、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计划招聘专业和人数
详见附件1。实际招聘人数,视报考情况而定。
三、报名
采用网络报名。于2014年10月17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下同)至10月27日下午17:00,严格按照本公告和网络报名流程要求报名。凡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弄虚作假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同一职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比例,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调整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报名方法:
1、登录克拉玛依市公共就业管理局网站(http://www.syshrc.com,下同)。
2、认真阅读《网上考试报名注册及使用程序说明》,并按要求进行操作。
3、如实填写个人基本信息。
4、传送电子彩色照片(证件照JPG规格)。
5、下载打印《报名审核表》2份,资格审查和面试时携带备用。(注意:一旦下载打印《报名审核表》,即为报名确认,所报岗位不能再进行改动)。
通过工商银行网上银行缴纳报名费15元,笔试费40元,共计55元。缴费截止时间为2014年10月27日17:00(不按要求缴费者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请牢记你的缴费订单号,以便核对缴费情况。低保人员凭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可减免考试考务费用(当月之内,先缴后退)。
四、考试、资格审查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汉语)答题。面试使用汉文命题,汉语答题。面试时携带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原件。
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2014年10月30日上午10:00至10月31日下午18:00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下载打印确有困难的可到市公共就业管理局寻求现场帮助。
笔试时间:2014年11月2日。
笔试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及综合基础知识。采取答题卡答题。
笔试加分:根据自治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有关规定,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兹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报考人员加5分。不符合加分条件,已加分并入围面试的人员,经核实后取消其加分并重新排名;符合加分条件,因个人原因没有加分的,不予加分。
笔试成绩公布:2014年11月3日下午18:00在市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klmy.gov.cn,下同)、市消防网(http://sxfj.klmy.gov.cn,下同)和市公共就业管理局网站公布。
资格审查:面试入围人员需携带下载打印的《报名审核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及招聘职位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于2014年11月4日上午10:00至13:00,下午15:30至18:30,到市公共就业管理局(0990-6236773)进行资格审查,由于资格审查不合格导致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审查合格人员交纳面试费40元。
面试人员按招聘人数1:3比例,分专业从笔试成绩、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确定。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内容:管理岗位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专业技术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与专业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专业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50%,结构化面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50%。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总成绩计算方法:
管理岗位:笔试×50%+面试×50%=100;
专业技术岗位:笔试×40%+面试(结构化面试×50%+专业测试×50%)×60%=100。
五、体能测评
测评科目:10米×5往返跑、俯卧撑(女性为仰卧起)。
测评标准:
项目 |
合格标准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10米×5往返跑 |
男≤16″,女≤18″ |
男≤18″,女20″ |
俯卧撑(男) |
≥40个 |
≥30个 |
仰卧起(女) |
≥30个 |
≥20个 |
六、体检
体能测评通过者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因体能测试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的,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国防部《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
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因体检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的,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七、考察
对报考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有无犯罪记录进行全面了解。对考察不合格者,不能聘用,空缺的名额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
分别在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市消防网上对拟招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纪律监督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市纪检、监察机关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990-6235067。
咨询电话:
市公安消防支队0990-6246760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90-6223292。
市公安消防支队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