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领导经常给你安排一些工作,而且工作还安排得非常具体,非常细节,你经常向领导反应这个问题,但是领导还是这样做,请问你该怎么办?
【题目类型】人际沟通
【能力考查】人际交往中的沟通技巧
【点拨】人际沟通的问题,一如既往不是很难。针对题目中出现的这些问题找出原因化解就可以
领导在安排工作得非常具体,非常细节说明我们的领导工作非常细心谨慎。同时出现题目中的情况我会通过以下方式来解决。
第一,如果这个是领导的工作风格,我应该多向领导学习这种谨慎的细心的工作态度,适应领导的工作风格,这样在日后的工作配合才能更加默契才能做好领导的左臂右膀;
第二,如果是我的工作能力有限,领导不放心放手让我来做这样的事情;那么我会努力去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增加自己的理论知识,在单位中积极向同事们学习,同时在工作过程中要认真负责,经常向领导汇报工作请求领导的指导与教诲,这样才有助于我的工作能力的提升,也能让领导看到我的进步,领导就能放心的让我来处理问题,帮领导分忧解难。
第三,如果我平时跟领导沟通交流不多,导致领导对我不够了解和信任,同时我工作的一些思路和想法也很少向领导表述,领导也不了解我的想法;那么我会加大跟领导的沟通,平时要敢于把自己的工作想法和思路向领导的汇报,跟领导相互探讨,这样才能在工作中融入更多点子。领导了解我的一些新颖的想法和看法之后,也会放心的让我来做好安排的工作。
最后我相信,通过以上的做法,我一定能够解决题目中出现的问题,让我们的工作更快更好的完成。
2.关于疑罪从无,你是怎么看的
【题目类型】综合分析
【能力考查】相关专业知识
【点拨】考查检察院系统的专业,如果不了解“疑罪从无”这个题回答起来会有难度,如果是比较了解的话,那么只要利用我们综合分析的思路进行回答即可。“疑罪从无”这是检察院系统中有争议的一个原则,考生可以赞成也可以辩证的看,只要根据你的想法分别进行阐述即可。如果是持支持的态度那就要把支持的理由给阐述。辩证同样如此。
【参考解析】
所谓的疑罪从无原则是指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犯罪,既无法证实其有罪也无法证实其无罪的情况下,不认定被告人犯罪,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处理结果。我比较赞成“疑罪从无”这样的原则。
在司法实践中,刑事诉讼中存在“疑案”是一种不可避免的真实情况。对此,应如何处理?我认为在实践中利用“疑罪从无”原则能够解决诉讼中“疑难”的情况:
一是符合现代法治原则。现代世界各国基本上都规定了疑罪从无原则。依据这一原则,证明被告人有罪必须达到排除一切合理怀疑的程度,否则,被告人就应当被宣布无罪。疑罪从无是无罪推定原则的必然要求。依据这一原则,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责任由控诉方承担,被告人不负担证明自己无罪的责任。二是符合诉讼民主的要求。对被告人最终的法律评价只能是有罪和无罪两种,没有第三种选择。疑罪从无,固然可能放纵一部分犯罪分子,但与使真正无辜的人受到制裁相比,仍然是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最佳选择,它有利于维护公民的人身权利,保障诉讼民主。三是符合诉讼经济原则,由于没有充分的证据定罪,检察机关退卷,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起诉后检察机关撤诉,再起诉。造成案件久拖不决,不仅使有关当事人长期陷入讼累,而且牵扯了司法机关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造成司法资源的浪费。
我认为坚持“疑罪从无”还具有一下两点意义
一是坚持疑罪从无原则,实现了对“疑案”的推定与刑事诉讼举证责任分配的统一。举证责任的理论,其主要的意义在于案件事实真相真伪不明时,法官可根据举证责任理论,判决由承担举证责任的一方当事人承担败诉的责任。从我国《刑事诉讼法》上看,刑事诉讼上的举证责任,主要由控诉机关承担,被告人不承担证明自己有罪或无罪的责任(当然象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等少数罪行例外)。由此,当控诉机关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被告人有罪,应由控诉机关承担败诉的责任。被告人可在案件事实真相真伪不明时胜诉,获得无罪的宣判。此即疑罪从无的应有之义。
二是有利于保障合法权益。在刑事诉讼中,与强大的国家机关相比,被告人显得十分弱小,不仅调查取证的力量不如前者,而且还在于前者掌握着国家强制权。因此,应给予被告人特别的保护。疑罪从无原则正好能起到这一作用。而且疑罪从无原则在给予被告人特别保护的同时,达到了对其他社会成员及整个社会普遍保护的功能,实现了《刑法》的保障功能。
当然,执行的过程当中可能会遇到一些问题,但是只要我们围绕着保护人民的合法权益来进行调整,我相信能够解决这个问题。
3.你负责和下面厅局草拟一个公告,下面厅局有很多意见,你怎么办?
【题目类型】人际沟通
【能力考查】人际沟通+解决问题
【点拨】难易程度易,日常学习中见得做多的一个题目。简单作为一个如何提一个有效的方案在作答
【参考解析】
题目中我负责和下面厅局草拟的公告大家都有意见,面对这样的一个情况我应该既要保证公告的草拟的完成,又能让各厅局满意。针对厅局有意见我会进行深刻的反思,在制定公告的时候没有很好地跟大家进行沟通,导致出现了对公告的不满意,我会采取以下的方法来完成这项工作
第一、如果是下面厅局误解公告上的内容,那么我会和下面厅局相关负责人进行联系,把我草拟的公告内容详细的跟相关负责人进行一个阐述,让他们能够了解这个公告,消除误解。
第二、如果是我草拟的公告内容却是确实存在问题,草拟时也没有征求下面厅局的意见,那么会对下面厅局致歉,同时对于此次公告征求各厅局意见,进行记录并召集小组讨论公告内容,同时也会请教一些经验丰富的老同事,这样的话就能让这个公告更完整。
第三、经过讨论确定草拟的公告之后,会将这个公告先发放到下面厅局并附上相应的解说让下面厅局能够了解,如果没有什么问题,在确定将公告转到相关部门进行发布。
在以后的工作中,工作以大局为重,要集思广益,才能更好的完成我们的工作。
阅读此文的人还阅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