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山西太原市城乡管理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招聘25人公告

2014-09-29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山西公务员考试网(http://ww.chinagwyw.org/shanxi/)获悉,2014年山西太原市城乡管理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招聘25人,报名时间2014年10月12日9:00至2014年10月16日17:00时。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科,可参考2014-2015年事业单位考试复习教材备考。
  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太原市城乡管理委员会
  直属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太原市市政公共设施管理处是太原市城乡管理委员会直属的差额事业单位,承担着我市道路、排水、桥梁、泵站等市政基础设施的管理、养护维修任务以及城市防汛抢险、抗震减灾、重大节庆活动市政公共设施保障等公益性工作。为满足人力资源需求,进一步加强桥梁设施管养工作力度,经市政府批准,根据《太原市事业单位补充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桥梁专业技术(管理)人员25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3、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名额以及招聘人员待遇
  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5名,被录聘人员享受全民差额事业单位人员待遇。具体招聘岗位及名额见《太原市城乡管理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招聘简章》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身体健康,热爱市政事业,勤奋好学,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5、符合各报考岗位的专业和学历要求。年龄和其他条件以招聘简章为准。年龄计算基准时间,30周岁以下为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学历要求为2014年9月1日前毕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7、在职人员报考要求有一年以上工作经历,并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8、符合用人单位提出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人员;
  3、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的或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
  5、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7、现役军人、在读的学生不得报名,在读的学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报名;
  8、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
  报考者于2014年10月12日9:00至2014年10月16日 17:00时登录太原人事考试网,提交报名申请。
  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所报岗位对专业的要求)进行报名。报名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2、报考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市人社局的监督下,由太原市城乡管委、太原市市政公共设施管理处负责。在报考者提交报名申请的2日内,根据拟录用职位的资格条件要求对报考者的报名申请进行认真初审,并提出审查意见。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报名截止日延伸2日。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在2014年10月18日 18:00前缴纳笔试考务费,报名费为10元/人,考试费50元/科目。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政策。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报考者,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于2014年10月16-17日前往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4、网上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2014年11月3日 至2014年11月7日18:00时期间登录太原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其他证件一律无效。
  5、各拟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4:1。不足4:1的,需相应核减拟聘用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该岗位不再招聘;对于专业较偏、人员紧缺且报名人数少、难以形成竞争的特殊岗位,可根据报名情况由领导组研究确定放宽比例;因核减不再招聘的岗位,招聘单位通知报考者2日内选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不愿重新选报的,退还所交的笔试考务费。
  6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职位”的招录对象为参加山西省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2014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参加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4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含到2014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现仍在职的人员。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职位。
  7、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二)考试
  考试科目为笔试和面试,采取百分制形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1、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参加笔试时,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采取百分制。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科。每科成绩各占笔试成绩的50%。
  2、面试
  面试前进行面试复审确认。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应在面试前持本人准考证、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在指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复审;是在职人员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人员还需登陆太原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其中: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职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面试资格复审时,发现应试者材料信息不实的,将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若面试资格确认过程中有人放弃或未通过,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以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如有并列,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加试面试,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
  (三)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在太原市城乡管委的指导下由太原市市政公共设施管理处组织实施,对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拟录用资格。
  (四)考察
  各岗位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由太原市城乡管委、太原市市政公共设施管理处组织实施。考察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和现实表现。对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违法违纪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及录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择优聘用,对经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人员的面试成绩及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太原人事考试网(www.typta.com.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周。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落实,不符合招聘条件者,取消其拟录用资格。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管理权限,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对新录用人员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内不合格者,取消其录用资格。
  五、咨询电话:
  0351-3045567  太原市市城乡管委组织人事处
  0351-4032727  太原市市政公共设施管理处人教科
  监督电话:
  0351-4030019  太原市人社局事业管理处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报名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点击下载:  市城乡管理委员会招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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