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通知书
考生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准考证号码:( )报考单位: ( )
报到组别: ( 2014年9月 日 组 )
(以上信息由考生本人填写)
你已通过2014年清远市乡镇公务员考试并进入体检范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你于体检当天上午7:30时前,携带本通知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以及个人近期二寸免冠彩照一张到清远国际会展中心南展厅(清远市人民路机关办公1号楼侧)集中签到,凡没有按时到达集中地点或缺席的考生,作自动放弃体检处理。
二、没有准考证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体检。
三、有准考证,但遗失身份证的考生,必须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审核无误经同意后方可参加体检。
四、考生随身携带通讯工具必须关闭并集中保管,凡在体检结束前使用手机等工具的考生,按违反纪律作取消体检资格处理。
五、若考生自动放弃某一体检项目,按体检不合格处理。
六、考生到指定地点报到后至体检结束前,不得携带和使用与体检无关的物品,体检结果公布前不得向本组以外的人员透露体检序号和体检医院信息,违者取消体检资格或录用资格。
七、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病史的,由招录机关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人社部发[2009]126号)。
八、考生在体检前必须空腹。女性考生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的考生,请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可不做X光检查,但要听从医生的意见确定体检项目(例如:试纸检验)。
九、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但对视力、血压、心电图等可即时给出结论的体检项目,考生有疑问的应当场提出并复检,当天体检结束后,不再安排复检。
十、无特殊情况体检考生不得中途擅自离开体检医院。在确认所有项目都检查完无异议后,将抽签号牌交给工作人员,得到同意后方许离开。
十一、每名考生须备体检费400元,届时由体检医院统一收取(注意保存好票据)。
中共清远市委组织部
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9月22日
注:1、本体检通知书请自行填写、打印并带往体检报到现场。
2、“报到组别”栏,请按《关于报考2014年清远市乡镇公务员职位考生体检的通知》附件1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