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河南商丘市民权县招200名辅警公告

2014-09-12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河南公务员考试网(ww.chinagwyw.org/henan)获悉,2014年河南商丘市民权县计划招聘协警200名。报名时间:2014年9月11日至9月17日,报名地点:民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大厦806房间)。请查看下文。
民权县2014年招聘公安辅助人员公告
  为加强民权公安工作,缓解基层警力不足,破解全县警力匮乏难题,根据国家公安部有关文件和河南省公安厅《关于加强全省公安机关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统一招聘公安辅助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拟招聘公安辅助人员200名。其中,男性180名、女性20名。
  二、招聘原则和岗位职责
  (一)招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科学规范,阳光操作,依法办事。
  (二)岗位职责。公安辅助人员主要在非执法岗位或非涉密岗位从事治安巡逻、社区警务、专业技术或者其它辅助性事务,不行使公安执法权力,不具备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实行合同聘用制。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和思想素质;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3.男性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以上学历,女性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4.年龄在18-30周岁(1996年8 月1 日以前,1984年8 月1日以后出生),以本人的户籍证件年龄为准;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6.男性身高168厘米以上,女性身高158厘米以上;
  7.双眼较正视力均在1.0以上;
  8.具备基本的计算机知识,能熟练操作常用办公软件;
  9.已经安置过的复退军人只要符合报考条件,也可参加报考,原工作关系不变;
  10.同等条件下,复退军人、公安院校毕业生、公安英烈子女、因公牺牲民警子女和大学生村干部优先录取,笔试成绩加10分。
  1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少年管教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正在部队服现役或正在读全日制学历的;
  (6)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
  (7)家庭主要成员及近亲属有违法犯罪行为或参加邪教组织的;
  (8)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2014年9月11日至9月17日在“商丘人才网”、“民权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9月11日至9月17日(周六、周日不休息)
  2.报名地点:民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大厦806房间)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退伍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4份)和6张同版2寸免冠彩色照片(背面写上姓名)。
  5.报名时需填写《民权县公安局辅助人员报名信息登记表》,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
  6.招聘审查工作贯穿于全过程,对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随时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随时取消资格。
  (三)考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为9月21日上午9点至10点30分,考试地点定在县第一初级中学(9月19日至9月20日在县人社局806房间领取准考证)。
  (2)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测试,满分为100分。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由县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的比例和人选。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并列者,都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四)体能测试
  根据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由县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员的比例和人选。体能测试参照公安部《公安民警体能达标标准》计算,体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分。
  (五)体检与考核(政审)
  1.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面试、体能测试总成绩,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县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状况、群众反映等情况进行考核,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六)公示与培训。
  2014年10月11日至10月13日对体检和考核(政审)合格者进行公示,如无问题即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因体检、考核不合格造成名额空缺,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逐次递补,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
  确定拟聘用的人员由县公安局统一组织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政治教育、公安业务技能、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军训等,培训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聘用
  培训合格者确定为县公安辅助人员,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一年一签。首次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期限内),聘用期满后继续聘用的再重新签订聘用合同。
  笔试、面试、体能测试成绩及聘用人员名单,除面试成绩当场宣布外,均及时在民权县人民政府网公示。
  五、公安辅助人员待遇
  被聘用为公安辅助人员,试用期内及试用期满,月工资均为1700元(含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工伤保险金)。同时县人社局对被聘用的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公安辅助人员可办理人事代理关系。
  本公告由民权县招聘公安辅助人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3903705766
  13523706856

  民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民权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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