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和转正定级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办 ,市各委办局、直属单位:
为做好我市2013年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和转正定级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和《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对象
2013年全市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新录用公务员(参照单位工作人员)。
二、工作程序
考核和转正定级工作由市组织、人社部门负责组织,招考单位(部门)具体实施。按以下程序进行:
1.本人小结。2013年新录用公务员(参照单位工作人员)对试用期间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总结,并在一定范围内述职。
2.组织考核。招考单位(部门)对拟转正定级人员进行全面考核,形成考核报告,对照《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确定试用期考核结果(合格或不合格)。2013年录用公务员(参照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初任培训的情况,作为试用期满考核的内容。
3.确定等级。招考单位(部门)党委(党组)根据《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并结合2013年录用公务员(参照单位工作人员)的具体情况,在集体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录用人员的拟定级别。
4.审核备案。2013年录用公务员(参照单位工作人员)转正定级审批材料,由用人单位(部门)按照管理分工,分别报市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备案。
5.办理转正定级手续。招考单位(部门)按照市组织、人社部门的审核意见办理2013年录用公务员(参照单位工作人员)的转正定级手续。
2013年录用公务员(参照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或有《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第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按规定取消录用。
三、工作要求
做好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和转正定级工作,是加强公务员管理、建设高素质公务员队伍的需要。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事求是地做好2013年录用公务员(参照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和转正定级工作。
考核和定级审核备案须上报的材料:
1.公务员试用期工作总结一份;
2.招考单位(部门)考核报告一份;
3.转正定级审批表格三份(样表附后);
审核备案材料请各招考单位(部门)按照管理分工,于9月10日前报市委组织部(综合干部科)、市人社局(录用调配科)。联系电话:83326185(综合干部科),83228870(录用调配科)。
附件:
新录用公务员(参照单位工作人员)转正定级审批表
中共兴化市委组织部
兴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兴化市公务员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