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2014年乡镇公务员资格审核公告
一、资格复审对象
我市本次分类招录乡镇公务员笔试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两科合计100分,考试总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54分;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和规定的名额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具体见附件1)。资格复审对象名额按照招考职位与拟录用人数3倍比例从笔试合格考生中确定。
考试总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14年9月9日--9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三、资格复审地点
资格复审由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负责审核。具体地址见附件2。
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考生需提交的复审材料见附件3。
五、递补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合格的,方能列为面试对象,参加面试。如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面试资格的,从该职位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复审对象。
笔试成绩、排名与本职位最后1名资格审核对象接近的考生,请保持通讯通畅,以便需递补时及时联系。如联系不上的,视为本人放弃递补资格。
六、复审要求
资格复审对象应在指定时间带齐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审核。不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证件(证明)材料不齐且在规定时间内不能补齐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取消面试资格。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在《广东省2014年分类招录乡镇公务员考生承诺书》(附件4)上签名,不签名者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因个人原因违背承诺的,3年内不得报考我省公务员。
附件:
中共云浮市委组织部
云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