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军队文职人员统一招聘政策解答

2014-09-03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招聘公告原文:
  2015年军队文职人员统一招聘公告 报名入口
  考试内容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公共考试科目包含行测和公共知识,考前可使用2015年国家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复习。
  2015年度军队文职人员统一招聘已全面展开,就广大应聘人员关注的有关问题,访问了总政干部部文职人员局领导。
  问:请简要介绍一下今年发布的招聘岗位情况。
  答:今年发布的招聘岗位共2559个,其中,专业技术岗位2551个,非专业技术岗位8个;初级、中级、高级岗位所占比例分别为84%、15%、1%;涵盖了教学科研、工程实验、医疗卫生、图书档案、文艺出版、会(审)计等13类专业系列岗位。这次招聘岗位信息发布与去年相比,最大不同点,就是岗位要求和资格条件更加细化,在学历学位、专业资质、工作经历等方面,对应聘人员提出了更加明确的要求。
  问:2015年度军队文职人员统一招聘政策主要有哪些调整变化?
  答:主要有五个方面:一是报名和考试时间前移1个月,分别提前到9月和11月;二是细化招聘岗位条件,增加从事工作、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实践经验以及特殊条件要求,提高报考人员岗位对口率;三是文体聘用单位艺术、体育等岗位实行先面试后考试,以更好地适应技能型岗位特点,提高人岗匹配度;四是缩短招聘周期,签订就业协议时间前移2个月,提前到次年4月底前后,减少人才流失;五是增加二次补录环节,减少招聘岗位空置率,提高统招效益。
  问:留学回国人员能否应聘,有哪些要求?
  答:可以应聘。本人在参加面试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有关机构出具的学历认证书和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者驻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出具的港澳地区学习证明)。
  问:已聘文职人员能否应聘其他岗位?
  答:原则上可以应聘。面试时,本人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被确定为拟聘对象的,在签订新的合同前须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
  问:哪些人员不能应聘文职人员岗位?
  答: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严重违反文职人员招聘纪律的人员,曾因严重违纪被解除文职人员聘用关系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问:招聘考试报名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一是要认真阅读报名须知。报名须知是应聘人员应知应会的必读内容,特别是文职人员有关政策法规、招聘公告等,应聘人员必须在全面准确理解后,再签订报名协议。二是要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应聘人员报名信息通过军队人才网报名系统自动进行条件匹配初审,确认是否符合招聘条件;如果填写的报名信息不实,即使侥幸通过报名资格初审参加招聘考试并入围,面试前复审不合格的也将取消面试资格。三是要准确核对报名信息。应聘人员在填写报名信息过程中,报名系统会多次提醒确认有关事项,本人在确认无误后方可缴纳报名费,缴费成功并打印出报名回执方为有效报名,报名成功后有关信息即不能再修改。四是要及时报名缴费。对符合自身条件和个人意愿的招聘岗位,应聘人员要抓紧时间报名,以免就近考场满员而不得不异地参加考试。
  问:应聘人员学历高于招聘岗位学历要求的,能否报考?
  答:应聘人员应当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其中高学历的可以应聘低学历的岗位,但所学专业必须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匹配。
  问:如何准备文职人员招聘考试?
  答:今年,我们对文职人员招聘考试大纲进行了修订,并已通过军队人才网对外发布。应聘人员可登陆该网站浏览下载相关考试大纲,按照大纲要求复习备考。
  问:招聘面试主要考核哪些内容,采取什么方式进行?
  答: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业务知识和专业技能,一般采取授课试讲、器械操作、才艺展示、现场测验等方式进行,时间20分钟左右,也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延长。
  问:新聘文职人员是否要进行军训?
  答:新聘文职人员要先接受为期1个月的岗前培训,主要进行我军性质宗旨、优良传统、根本职能教育,以及军队相关条令条例和文职人员法规政策学习,并参加必要的军事训练。同时,还要接受为期3个月的首次任职培训,主要进行业务知识学习和岗位技能培训,以尽快适应岗位工作需要。
  问:文职人员是不是现役军人,与文职干部有哪些区别?
  答:文职人员不是现役军人,没有军籍,但属于在军队规定的编制岗位工作的人员,是军队力量构成的重要组成部分。文职人员与文职干部分属不同管理体制,依据不同的政策法规体系实施管理。区别主要有两点:一是文职干部是现役军人,除没有军衔外,其他管理方式与现役军官一样,而文职人员没有军籍,属于军队使用的非现役人员。二是文职干部实行任命制,而文职人员实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通过签订合同明确聘用双方的权利义务、约束相互之间的行为。
  问:文职人员主要编在哪些单位,从事何种工作?
  答:目前,文职人员主要编制在军级以上机关和驻边远艰苦地区以外的非作战部队,比如院校、医院、科研院所、文体单位、干休机构和房地产管理部门等,主要从事教学科研、工程实验、医疗卫生、文艺体育、图书档案等专业技术工作和一般事务性管理保障工作。
  问:文职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如何?
  答:文职人员的工资水平根据聘用岗位、工作任务和实际贡献,参照事业单位同类岗位人员确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适时调整。对紧缺专业人员和优秀人才,工资适当从优。目前,文职人员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工资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军队服务津贴和其他津贴补贴构成。文职人员住房由本人通过市场购买或租住住房的方式解决,军队按规定发放住房补贴、房租补贴和缴纳住房公积金。文职人员参加国家统一的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保险金由聘用双方按规定缴纳。文职人员符合国家规定退休条件的,办理退休手续,退休后的管理服务和生活保障,纳入社会保障体系。此外,文职人员在工作用车、乘坐交通工具、休假探亲、健康体检、子女入托入学等方面,与现役干部待遇相同。
  问:文职人员管理方式与现役干部有何异同?
  答:与现役干部实行任命制不同,文职人员实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根据岗位确定职责,依据合同进行管理,参照事业单位同类人员确定待遇,通过国家法定方式解决争议。在思想教育、组织生活、履职尽责、工作秩序、对外交往、安全保密等方面,严格按照现役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在着装仪容、礼节礼貌、人事档案等方面,结合文职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实际需要和社会文明礼仪习惯统一规范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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